没什么高级趣味。特别懒。偶尔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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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很抱歉打扰口罩老师了。最近粉了一对三次元某组合的cp,其实对于三次元人物,尤其是明星的同人创作很早以前就有很多了,但是我所疑惑的是对于三次的同人写作是否可以用二次(即动漫人物、影视角色、小说人物等)同人写作的基本标准去规范呢?例如说预警的适

我几乎不看RPS同人,更无从谈同人创作,感觉无法回答你这个问题也……

直接转出来供其他人给意见吧。

不过如果是RPS,呃,我随便举个例子哈——

比如大家都知道Ian McKellen 和Derek Jacobi(。是剑桥的师兄弟(不准问我为什么举例这一对)。

如果存在两篇RPS,都写了IM和DJ是师兄弟,一起参加剧社,在我的理解里这个不算撞梗——因为这是历史事实。

但如果两篇文写两个人在大学里演过罗密欧与朱丽叶(他们没有一起演过这出戏!),那么有嫌疑;

如果A写了都演了这出戏,然后还一起演了无事生非(顺序都一样),更有大量情节和细节雷同,那么我个人觉得这是严重撞梗;

如果再进一步,大量文字相同,那在我的理解力,就是低级抄袭了。

我的理解大概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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