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高级趣味。特别懒。偶尔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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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TM终于写完了我也不知道我在写什么!

简直是受宠若惊,看了好几遍(中途吃了个面)然后才拖着下班后累成狗的身躯来回枪枪老师的贴。

就,怎么说呢,同人的终极问题还是对角色的理解问题。很多很细小的梗被大家抓了出来,这让身为作者十分感动。

枪枪老师说得太多,太好,我反而不知道该多说什么。

一切的故事说到底,其实是个引子,读故事的人内心的共鸣,才是故事真正的本体。

想说的话都在故事里,而天真的是要亮的。

PS,楼总能拔下阿诚哥的白头发,是因为也许白头发不止一根了吧。

PS之PS,我写这篇文的时候还能忍住,结果被枪枪老师的评论搞得哭唧唧了……

From一个还是这么地爱楼诚然后决定接下来的篇章一定要甜甜甜搞搞搞的口罩

也爱一起爱着楼诚的大家~


楼总别开枪是我:

灯灯老师生日快乐!

口罩老师的日更太给力了,写遍所有世界线的醉酒梗如图“看朕给你把江山打下来”一样的浪漫!

希望灯灯老师一年365天,346天都过生日!剩下一天留给枪枪过生日!完美!(金星.gif


然后昨晚半夜看了一遍,早上在地铁上又看了一遍。并不是虐,但还是难过。一直觉得口罩老师特别擅长铺陈情绪,并不是在文章里描述情绪,眼前见的都是剧情和人物,但涌上心口的却是翻涌不停的情绪。对于一个脑补帝来说,这无疑是最致命的。

就如同本篇,枪枪甚至连相声都没法讲了,心口都是酸涩的难过,所以把楼总摸妹子胸部啊,消失的内裤啊,带着糊了的眼镜还能看见诚哥的白头发您这视力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这样的槽点都堵了回去。


这大概才是真正的上海。

经常跟基友吐槽说《伪装者》到底还是偶像剧嘛,用看待霸道总裁的心态去看比较好。

真的,原剧展现在大家眼前的,是上流社会的上海。我们看到明家也好,汪家也好,都是富商,是世家豪门,哪怕TG弱智担当cjy也是大家闺秀。充斥着舞会,酒会,经济数字,各种会议,豪华的办公室,独门别墅,杀杀日本人也是坐着轿车,租着房子,酒店开房,喝喝咖啡这样杀了。大概除了曼丽的身世,我们经常忘了除了这群云端上的人之外,上海还住着一百多万最普通的老百姓。

口罩老师给我们看了,这剩下的一百万人,活在怎样的世界里。

我不知道那个或者那群眉目姣好的姑娘是谁,但我真的很心疼。

在高官的聚会上熟练的烧着鸦片,害怕也不敢,哭也不敢,反抗更不敢的姑娘们。那么漂亮的美颜却在身上看不见的地方藏着伤痕,并不能知道她们是主动还是背叛的染上毒瘾的,也许是活不下去被生养的父母卖来,或者自己选了最难也是唯一可以活下去的路。这好皮相原本分明是福气,现在却成了活命却也要命的毒药。那些被挑走的女招待……甚至只有半句话,连个句号都轮不上。

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是忘记了过去的苦难,而是看到的太少。

口罩老师的轻描淡写,在我眼里就变成了痛彻心扉。

多好的姑娘啊,她们原本是应该坐在闺房的窗前打绦子或是绣花……


不过听见陈太太夸楼总,倒是有点想笑。世间真君子啊……不知道楼总知道自己和汪先生一起获得这个奖项的提名,内心有没有一种日了狗的感觉hhhh。倒是说明我们楼总确实演得好,分明是个骗妹的渣男,却得了个君子的奖,感谢我党的培养!


看过一些纪录片,灯灯老师也跟我讲,那个年代抽大烟简直是如同晚饭之后散个步一样稀松平常的事儿,但在更多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却是“民国——黄金十年”这样的句子。

现在回想起来,不光大姐,连春妹都说过,明家家教严。小明光是抽个烟,就被大姐训的不轻……所以,看到被迫要抽大烟的楼总,看到他为了脱身拼命灌自己,看到他嫌弃这一身的烟土味把西装都扔了……总觉得大姐虽然走了,看起来没人管着他了,楼总依然把家当做最干净的地方,烟味、酒味、脂粉味、鸦片味怎么能够带进家门。最后一集大姐去车站前让楼总照顾好自己,一米八几比大姐高了一个头的楼总突然像个孩子一样缩着肩膀哭了,他说:你不替我操心,这个世界上,谁还会管我。是啊,在诚哥车上才终于放松下来的楼总,想着快一点到家的楼总,无论大姐在不在,他都依然是那个严守家规的明家大少爷。不过啊,如果还有人能喊他一句傻孩子,那多好……


诚哥的肩膀到底还是留了病根,大概凡人想要做成点什么事儿都必须付出点代价,口罩老师的一句话原著梗,特别精妙。


一路脱衣服的一路往浴室走的楼总,脱下这身狗皮之后大概会轻松一些吧,不过脑补了他光着等放水的样子。以及,道理我都懂,但内裤去哪儿了?!!


阿香这段看着难过,但确实合情合理。

就算排除掉楼诚两人汉奸的身份,家里没有女主人,农村出身的小姑娘伺候两个单身大老爷们,爸妈大概也是不会放心的。对,阿香其实是个挺幸福的女孩儿,至少她有真正爱她的父母,在明家也从来没有人把她当做仆人。上桌吃饭,一起打牌,和小明开玩笑……而更幸运的是阿香的妈妈居然还存着不屈的气节,辞了工作,拒绝了多的钱财,却始终念着大姐的情分,有这样的姆妈,哪怕她什么都不懂,但她确实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年代里被关爱着。想想只是隔着几行字的距离,那些为了一件西装抢打的孩子,还有手捧烟枪的姑娘……


所以这一次,终于只剩下他们俩了。

不用的房间锁起来,家具盖好布,留下一人一间屋子。大姐曾在漫天大雨里哭着问:家在哪儿呢?家里的人呢?

我在横店的那个下午,坐在空荡荡的明公馆台阶上,看着雪亮的阳光下旋转蒸腾的细小烟尘,发发呆一个小时就过去了,寒冷又温暖。但如今已经想不起当时脑内了什么,只记得有种淡淡的悲伤,看这篇时候这感觉又回来了。

很早之前我看藤的一本小说,里面有这么几句话:“我一点也没感觉到他已经死了,一切都和平常一样……只是找不到东西了,才会想起他已经死了……两年以后,我才明白,这种感觉就是死……他留下的所有痕迹,一件衣裳、一行文字、一个绳结……都变成了‘死’。”

我并不是害怕BE的人,但是很怕轻描淡写的物是人非,很怕眼见世事无常却无能为力。

一年前的糖果也好,顺口想喊阿香添饭的欲言又止也好,被锁上的房间也好,甚至诚哥渐渐长出的白发也好……一切都在静静的提醒着我们,有什么变了。


但是依然有什么东西从未变过。

比如陪伴。

从两人商量着脱身的办法,到诚哥对着丁处长发脾气,从诚哥摇下车窗,到楼总放松了身体,从诚哥加快油门,到楼总总记挂着他的肩伤,从一起吃下一年前的糖果,到楼总拔下诚哥新长的白发,从未曾锁上的浴室门,到两人脸上慢慢留下的皱纹。

全文诚哥有4次沉默和犹豫。

第一次,在听到楼总说抽鸦片的时候,第二次,楼总说到他的肩伤,第三次,他准备走进浴室但他没有,第四次,他看着睡着的楼总的白发和皱纹忘了要说的话……

楼总跟诚哥说:你还好,有我陪着。

所以,最值得高兴的就是,你们有信仰,还有彼此。


比如善良。

虽然楼总摸了人家姑娘的胸,虽然楼总又糟蹋了定制版西服一件,但这是他能做到的善良。

有时候我也在想,为什么楼总能以170的身姿吸引这么多迷妹,说到底还是因为他的高富帅嘛(喂

我始终觉得楼总和大姐都是心怀大爱的人,作为阶级社会的既得利益者,即使面对当年的桂姨,也从未用等级差别来看待。教养小明和诚哥,让他们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对阿香、对桂姨也始终保持着平等和善意。如今,阿香要走,不阻拦甚至还想办法在这战乱之中想多给他们一些钱财备用,那个伺候大烟的少女,楼总一定也知道,一句话救不了她,多少钱也救不了她,但至少能帮她多活一点。

多活一点,也许就到了得救的那天。


比如信仰。

说楼诚,就不能不说信仰。

其实我个人不太喜欢那种楼总的信仰是共产主义而诚哥的信仰是大哥的设定。

作为一个哭包(……作为一个少女!口罩老师这篇我理所当然的哭了半天。因为,终于能够站在楼诚两人的视角,看到那时中国大地上的苦难。

所以即便这么艰难,即便他们一直走在孤绝的道路上,但哪怕是一星点点的微光,也能成为前行的力量。

原本稍纵即逝的表情纹,恍惚见到的白发,隐隐作疼的肩膀,和着浴室里迷离的水汽,鸦片烟残留的苦味,醉酒后的难受混在一起,不知道那颗一年前的糖果余下的甜,能不能盖住。

我总是一不小心想得太多,觉得这里也是伏笔,那里也是隐喻,比如说小明留下的糖,比如楼总还是惯常挑剔的评价,比如那句再说吧,比如两人分喝一杯水……每触碰一下都觉得哪里疼,要仔细分辨又找不着了……


因为口罩老师的笔调太平静,反而有种赤裸裸的真实的疼痛。

仿佛隔着一大片毛玻璃看着,明明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但是摸上去就只有一片冰凉凉,硬邦邦的。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生在那个年代我会知道他们的伪装和牺牲么?不,弱智如我一定不会。

所以,即使拼命贴在那片玻璃上呐喊,拍打,也无力阻拦这历史的滚滚洪流,螳臂当车一般的无力感充斥着胸口,想看又不忍心看,不看又舍不得……

真正的虐文,我总觉得总是只藏在读者心里的……


但就像灯灯老师说的“早知道他们这么好,也必然这么好,今日见了,果然这么好。”

口罩老师笔下的楼诚,和上海,是触手可及的,过往里的楼诚和上海。

这路途漫长,每一天都不平凡而又平凡。黑夜过去,太阳升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就如同最后一集穿起外套向着门前阳光走去的两人一样,因为他们知道,光明总在前头。


这篇几乎写了一整天,从昨夜开始就反复在思考,情绪和脑洞一起翻滚,根本停不下来。

原本还想考虑结构,但每每重读一两句,就不自觉的涌起新的思绪,真是零零碎碎,絮絮叨叨,完全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但更多的情绪甚至无法用言语来传达,作为一个话唠,第一次觉得在语言表达上受到了障碍,十分不甘心!

所以,这应该算不上文评,也谈不上安利,就是一个迷妹的胡言乱语……

这篇居然已经3500+了……希望口罩老师不要打死我!

所有的爱都送给楼诚,还有小甜饼协会!谢谢口罩老师的这一夜……

祝灯灯老师生日快乐!

当然,最好的,尚未到来……


mockmockmock:

*今天份的灌酒梗。还是送给 @隔山灯火 灯灯老师。

*原著向。大姐去世&明台离开后。具体时间,也就是41年的某一天吧。一个平淡无奇的夜晚。



明诚把车停进车库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先一步下车进了大屋的明楼。

明楼醉了。他实在是放不下心来。

今晚明楼被南京行政院来的人请去赴宴。上峰前来莅临指导工作,明楼这种在财政部挂了财政顾问一职的,又有周部长的心腹这一层关系在,就算不提特务委员会的名头,被请去奉为上宾,倒也不算意外。

声色犬马抑或是纸醉金迷,这些年来明楼是见得多了,觥筹交错之间,自是谈笑风生,被专程叫来作陪的某电影女明星娇滴滴地前来敬酒时,他也一一笑纳。一席酒宴吃喝到最后,席上诸公中有的自觉喝出了情分,已然不见外地叫柜上伺候起了大烟。烧烟泡的都是些眉目姣好的年轻女孩子,一例有着雪白的脸和胳膊,红唇隐没在灯光投下的阴影深处,青白色的烟气袅袅地从她们的唇间飘散在金碧辉煌的屋子里。

行政院的要员们来,伺候的当然是最好的鸦片膏。烟土那独特的香味很快就整个屋子都是,不抽烟的另有女招待陪着去更衣,座中有人见明楼一不抽大烟二来不挑女招待,便笑着搭话:“早就听闻明长官严谨自律,从不流连酒色,有一次,我亲耳听到汪夫人向她的朋友夸奖您,说她所知道的真君子,汪主席自不必说,'上海的明楼也可算得上一个'。”

最后一句话故意带上了点白话口音,乍一听,还真有三分相似。

对这样一番露骨的恭维,明楼不置可否地一笑,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个小巧的雪茄盒,倒出根刚抽了没多少的烟,在那人的注视下点了,沉沉吸了一口,这才说:“足下过誉了。我只是另有所好。”

说完又伸手从杯盘狼藉的桌上拿过还有大半瓶的干邑,先是给对方斟了半杯,才给自己面前的杯子满上,叼着烟含糊地又开了口:“我有头痛的毛病,酒色按医嘱是都不该沾,但我改不了贪杯的毛病,所以另一项,只能忍痛割爱了。”

南京来的客人听他这样说,关切地靠近一些:“哦?头痛?看过大夫没有?”

明楼的烟抽得很急,酒喝得更快,眨眼间小半杯就入了腹:“中医西医都看过了,药也吃了不少,都不济事,恐怕是先天的毛病。不过喝了酒,就好多了。”

“明长官可要保重身体啊。”那人顿一顿,又说,“我以前也有头晕目眩的毛病,吸了这阿芙蓉,倒是很见效……”

他又招手,叫来一个年轻的姑娘:“来,过来点个烟,好好伺候长官。”

明楼还来不及拒绝,那小姑娘已然在明楼脚边跪了下来,动作十分熟稔,不像是点大烟,倒是像坐在闺房的窗前打绦子或是绣花。从明楼的位置看过来,恰好能看见她藏在袖子里的一小截胳膊,皮肤紫得发青,也不知道是烟瘾上来自己掐的,还是被人打了。

他看了一眼,又转回目光,微笑着寒暄:“实在不瞒您说,这大烟我也是试过的,对我也没什么用处。还是喝酒来得见效些。“

“这烟土是专门从英国寻来的,印度货,精炼的好烟土。别说上海,就是南京也不容易寻到。明长官要是从来没抽过,我也不好强求,既然抽过了,倒不如试上一管?“

说话间小姑娘已然点好了烟,小心翼翼地递到明楼的手边。

事已至此,明楼也只能放下雪茄和酒,在对方充满好意的笑脸里,慢腾腾地抽了一口。

只一口,他便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咳到后来,整个烟枪都端不住,摔在了地板上——苏工的象牙烟枪,一下子就跌成了两截。

那点烟的小姑娘起先还只是害怕,看到烟枪碎了,蓦然间没了人色,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半天,硬是不敢落下来。劝烟的那位见状,只觉得失了面子,扬手朝着姑娘就是一记耳光:“混帐东西,叫你好好伺候明长官,就这么伺候的?”

打完一记还要再来一记,可这一次却没得手——明楼轻轻把他拉住了,咳得通红的脸上有一丝苦笑,仔细一看,仿佛还有点尴尬似的:“丁兄见笑了,是我没福气消受你的好药。算了,要是动静太大,扫了其他同僚的雅兴,那我就真的抱歉了。”

可这时除了他们,其他人俱在销魂乡里,倒还真顾不上明楼这点动静。那丁某人忙离座而起,亲自给明楼抚背顺气,同时也没忘记不轻不重地朝女招待身上踢了一脚:“真死了?”

她挨了一脚,也不做声,急忙站起来,站到明楼身后,轻手轻脚地为他顺气。

明楼断断续续咳了半天,总算是止歇下来:“烟是好烟,只是我今天就不抽了,前些日子又着了凉,还是喝酒吧。”

“哦,那实在不巧。这样,今日既然无缘,那稍晚我叫人送些到贵府上。”

对此明楼也不拒绝,只叫那年轻女招待给他们倒酒:“那就多谢了。来,我敬丁兄一杯。”

……

明楼几乎是被抬到明诚面前的。

以明诚的身份,今晚轮不到他上桌,所以吃过晚饭后,他就坐在在餐厅的大厅里等明楼下酒桌。过来的路上两个人已经商量好了,会想法子尽早地结束这段饭,但明诚怎么也没想到,第一,这顿饭结束得这么快,第二,明楼喝得这么醉。

他把明楼从那姓丁的处长手中接过来,让明楼大半的重量都压在自己身上,把人扶稳了,才开口:“丁处长,我家先生这是……”

丁某人也没想到明楼这么不能喝,半瓶干邑三两花雕就醉成了个死狗,尴尬地说:“明秘书,我一直听闻明长官千杯不醉……”

明诚当即沉下脸:“这上海滩,关于明长官的传闻不说一千,也有八百,难道还一一都要去证实吗?若是有人传明长官刀枪不入,是不是还要往他心口来上一枪?”

丁某是早听说明楼有个厉害的秘书,但厉害到这样丝毫不给人一点颜面的地步,还是叫他大为意外。他本是官场上的老油子了,各种场面都见识过,但看见这样的一个高瘦的青年没有预兆地沉下脸,不知怎么,后背凉了一凉:“呃,明秘书,要不,让我们的车送明长官回去,您陪他坐在后座,也好照顾。”

明诚冷冷看他一眼,搀扶着明楼,朝餐厅走去。

走了两步,明楼毫无预兆地挣扎了起来,明诚轻轻喊了一声“先生?”只见他又转过身,费力地一笑,朝跟在丁处长身后的那名女招待招招手,示意她上前来。待小姑娘怯生生地走到面前后,他瞪着眼睛看了她半晌,忽然伸手,在她脸上摸了一把,然后也不知是从哪里掏来的一大把钱,直接塞到她的胸前:“赏你的。伺候得好。”

说完这句话,明楼心满意足地一阵傻笑,这才踉踉跄跄地拖着脚步,在明诚的搀扶下,一齐走出了餐厅大门。

车子拐上另一条街后,明诚听见后排的动静,往后视镜里一看,只见明楼用劲扯掉西装外套衬里上绣了他名字缩写的那一小块布,然后摇下车窗,把外套用力扔了出去。

衣服刚一落地,就有不知道从哪里串出来的小孩子,争抢起来。

“大哥?”

明楼的声音里听不出一点醉意,冷冷地说:“他们抽大烟。”

其实明诚早就闻到了这股子气味,不仅有大烟的味道,还有酒味,女人的胭脂味,搅和在一起,沉甸甸油腻腻的,叫人反胃。

于是明诚也摇下前排的车窗,让风快快地灌进来。

“您喝了多少?“

明楼按住额角,任由自己松懈下来,靠在椅背上:“反正把自己灌醉了。”

“烟呢?”

“一口。为了不抽,只能喝酒。”

明诚沉默了。

他不说话,明楼反而开了口:“阿诚,可以开快点。我们早点回家。”

过了三五秒,又或者更长,明诚接话:“您要是吐在车上,还不是我来收拾。”

明楼无声地笑了一下,明诚轻轻地把油门往下再踩了一点。

到家后明诚先把车子停在大门口,正要亲自扶明楼下车,明楼已然推开了车门:“明天要下雨,你把车子停进车库里。我没事。”

明诚也知道明天有雨——他的肩膀痛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却不知道明楼是怎么看出来的。他正暗自疑惑,明楼难得地主动给他解了惑:“你肩膀是不是痛?在餐厅里都僵了。”

明诚不能答是,也不能说不是,又一次沉默下来,也就是这一瞬的迟疑,明楼已经掏出钥匙打开门,先进屋去了。

等明诚停好车也进了屋,他发现要找到明楼在哪里,一点也不困难。

这并不是说两个人真的心有灵犀到了无所不知的地步,而是明楼自己留下了线索:明大少爷一进门,先是扯了领带,然后是衬衣,再是西裤、皮鞋和袜子,人走在哪里,衣物随手也就丢在了哪里。他说是醉了,但还是记得手表搁在浴室外头,眼镜却带进去了。

明诚跟着收拾了一路,走到浴室门口,手本来已经摸上了浴室的门,想一想,又收回来,把衣服丢在沙发上,转头给他找水和糖去。

明镜去世后,阿香也走了——她娘家人不准她再给明家帮佣。辞工时是阿香姆妈来的,话说得很客气,说是姑娘大了,跟着明大小姐见了这些年的世面,但再怎么样,还是个乡下丫头,将来还是要家嫁人的。她年纪也不小了,该回老家收收心了。

可话说得再客气也没用,来辞工时,阿香的姆妈的脸一直绷得紧紧的,根本不拿正眼看明楼和明诚。明楼知道,但凡稍微有点骨气的人家,也不会叫自己的女儿在大汉奸家里做工。之前阿香之所以没走,是因为大姐在。

可大姐已经不在了。

明楼没有挽留,只叫明诚给阿香多开三个月的工钱。这钱阿香的姆妈没要。明诚便挑了一些大姐生前买来还没来得及做的料子,明楼则找了对大姐常戴的耳环,说这是大小姐的东西,布料等阿香将来嫁人时可以做衣裳,首饰嘛就留个念想。老太太这才收了,拐着小脚出门,不肯要明诚送他去搭船。

送走她后明楼回书房写报告,到了晚上吃饭时,他随口问了一句:“东西她收了?”

“反正没有一出门就扔掉。”

明楼哦了一声,继续低头吃饭。要添碗时阿香的名字已经到了嘴边,又咽下去了。

阿香走后,本来就空的屋子更空了,他们再没请新的佣人,不用的房间锁起来,家具盖好布,留下一人一间屋子,轮流打扫。

所以当明诚从空荡荡的家里找出糖盒时,他才意识到,这些糖还是之前明台买回来的。

苏利文的糖果,水果糖奶糖朱古力都有,放了有一年的工夫,明诚担心糖坏了,先各试吃了一粒,觉得还能吃,这才捧着糖盒,又去厨房倒了热水,找明楼去。

他敲门,没人应声,又敲了一次,还是没动静,就再不敲了,轻轻推开了门。

明楼果然在浴缸里睡着了。

明楼把水温挑得很高,整个浴室雾腾腾的。明诚好一会儿才适应了浴室里的光线,然后不自觉地放轻脚步,走到明楼身边,静静地看着明楼。

他仔细地看明楼的脸,眉间的纹路,微微颤动的眼睑,还有嘴角的痕迹——这是长久的克制隐忍带来的痕迹。明诚知道,自己的嘴角也有类似的印记。在他们还很年轻的时候,这些东西就像春天的雪,荷叶上的露珠,黎明的月亮,稍纵即逝,但不知何时起,它们会永久伴随着他们。

明诚觉得自己在明楼的发间看见了白发,但定睛再看,原来只是水汽的把戏。

明楼没有预兆地醒了过来。

他的眼睛黑而沉,有深渊在里头。明诚被这样的眼睛望着,一时之间,居然也忘记了言语。

好在他很快又想了起来。

“大哥,我……”

给你端了水来。

这句话他没说完,就被明楼的动作给打断了。

明楼朝他伸出手,他头皮一痛,再一看,明楼正对他笑着,笑容里有很陌生的疲惫:“阿诚,你都有白头发了。”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明楼把手掌抬到明诚的眼前,潮湿的掌心里,真的有一根白发。

明诚嗓子一热,却也跟着笑了:“大哥眼神好。”

明楼揉揉他的头发,笑着换了话题:“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明诚这才想起来此行的目的。他坐在浴缸边沿,不嫌弃水把裤子给浸湿了:“给您找了糖,您多吃一点。这样明早起来不容易头痛。哦,还有水……”

明楼点点头,从糖盒里把朱古力都挑出来吃掉。吃完后,还皱着眉评价:“我还是喜欢吃杏仁糖馅的。”

明诚剥掉水果糖的糖纸,自己也吃了一颗:“明天去买?”

“再说吧。”明楼又把糖盒推开了。

他们默默地一起吃糖,默默地喝水,水汽弄花了明楼的眼镜,明楼就把它摘下来,交到明诚的手里。

“我再待一会儿。半个小时要是还没出来,你把我叫醒。”

说完,他整个人都浸到热水深处。

明诚出门时,想了想,还是把浴室留了一道门缝。

这是一个寻常的夜晚,有点儿风,月亮不是满月,没有雨,不冷也不热。

这样的夜晚,他们大概还要过上许多个,天就亮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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